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报告信息公示
2019-03-19 浏览次数:
一、项目背景及简介 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场地(以下简称为“调查场地”)位于重庆市长寿区凤城街道李家坪,场地占地面积约9612.62m2(14.4亩),土地使用权原属重庆川染化工总厂,该厂破产后,土地划归给重庆川染能源供应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川染能源公司”,隶属重庆化医控股(集团)公司);2016年12月31日起,川染能源公司由重庆化医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恩力吉公司”)吸收合并,故场地现归恩力吉公司所有。根据《国有土地使用证》(长国用(2011)字第165号),调查场地为工业用地,现土地利用无详细规划和土地利用调整计划。由于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场地涉及危险废物再利用生产,故重庆市长寿区环境保护局将该场地列为潜在污染场地,要求开展场地环境调查与风险评估。 二、工作时段 2017年11月,受重庆化医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我公司承担了重庆云光化工有限公司原址场地的环境调查评估工作,并于2018年8月完成了第一阶段的环境调查报告,之后,根据新标准的实施,对场地又进行了补充采样和检测,于2018年12月编制完成了全部报告的编制工作。 三、调查评估结论 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各阶段的结论如下: (1)根据对调查场地内存在过的两家企业的经营、生产工艺进行详细调查,通过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现场实地踏勘,在综合分析场地内生产布局、生产历史、“三废”排放、潜在污染因子类型、可能的污染物迁移规律以及相邻企业的污染物迁移可能性后,项目组对调查场地的污染可能性作出初步判定,认为调查场地为潜在污染场地,可能存在潜在污染,确定开展采样检测作进一步的调查分析。 (2)调查评估组采用专业判断布点法,共计布设了8个土壤采样点和2个地表水采样点(包括地表径流采样点、积水坑采样点),采集了18个土壤样品(含6个针对六价铬补测的补充采样土壤样品)和2个地表水样品(Y-S-1和Y-S-2),土壤潜在污染物包括:《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45项基本因子、pH、总石油烃以及场地特征因子金属锌;地表径流水样潜在污染物包括:pH、COD、BOD5、SS、氨氮、苯、甲苯、二甲苯、石油类;积水坑水样潜在污染物包括:;pH、COD、BOD5、SS、氨氮、石油类。 (3)由样品监测报告结果分析可知:场地土壤样品pH基本属于正常范围,重金属、有机污染物(VOCs、SVOCs和总石油烃)各污染因子检出项单因子污染指数均小于1。积水坑积水样Y-S-1,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悬浮物不能满足排放标准,化学需氧量超标1.17倍,五日生化需氧量超标2.12倍,悬浮物产品1.24倍,pH超标1.25倍。Y-S-2的地表径流各检测因子均满足相应排放标准,其中Y-S-1呈弱碱性,与积水坑内遗留大量石灰有关。 (4)评估结果表明:调查场地送检土壤样品中各检测因子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对人体健康的风险可以忽略。 (5)场地后续开发建设中,应将积水坑内水进行收集,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并清理场地内的遗漏物料,避免少量残留污染物对场地继续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调查场地环境风险可接受,调查场地不属于污染场地。场地环境调查工作结束,无需进行下一阶段的详细调查、风险评估及修复范围确定等工作。 四、建议 根据调查评估内容,对场地管理责任方的建议如下: (1)加强场地内环境管理,尽快清理场地内的建筑垃圾、原设备棚处石灰、少量遗漏物料。 (2)加强对场地后续建设施工过程的监控和环境管理,一旦发现可疑污染土壤或污染物,立即报告环保部门,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及后续评估程序。
土地使用权人:重庆化医恩力吉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调查评估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2019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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