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9-04-15 浏览次数: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对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示,内容如下: 1、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潼南高新区东区(田家特色产业园) 建设单位: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总投资50000万元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约160亩,建设有机硅材料生产线两条并配套相应公辅设施,形成3万吨/年有机硅材料的生产规模。 2、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重庆市环境准入规定和园区规划及审查文件等。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后,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可以接受,不会改变当地的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项目建设方案可行。 3、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见附件。 纸质版报告可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 建设单位: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总 电 话:15310251888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阴工 电话:15178822208 Email:yin.xiaolu@qq.com 4、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请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外的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等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我们也将认真参考。 主要事项:请公众对报告书中的工程分析、环境现状、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论的可靠性和可行性提出意见;特别是报告书中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倘若公众对项目还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建议恳切及时提出,我们将积极采纳并衷表谢意。 5、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 6、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填写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7、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次信息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和现场面谈、填写公众意见表等方式发表对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感谢您的参与! 重庆田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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