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桑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天然活性产物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2015-12-16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天然活性产物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有关内容及结果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项目名称:重庆桑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天然活性产物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
建设地点:重庆市合川工业园区核心区G04-1
建设性质:搬迁技改
工程投资:9150.11万元
占地面积:全厂用地面积19706.9 m2(约29.6亩)
项目建设期:12个月
建设项目概要:重庆桑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从重庆市经济开发区经开园搬迁至合川工业园区核心区G04-1地块,拟新建一处生产基地,建设内容包括400吨/年兽药生产线,2400吨/年饲料添加剂生产线,930吨/年食品添加剂和1500吨/年新资源食品生产线,并配套建设公辅工程及环保设施。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概述
(1)大气环境影响
饲料添加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干燥废气进入1#水环真空系统经水吸收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兽药生产过程产生的不凝气和干燥废气、食品添加剂不凝气和干燥废气分别由2#和3#水环真空系统经水吸收后再经活性炭吸附处理,最终分别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兽药制剂粉尘废气经移动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排放,不直接排入外环境。锅炉以清洁能源天然气为燃料,产生的烟气由8米高排气直接达标排放。厂房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和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经预测估算均能达标。
综上所述,项目废气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的影响小。厂区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该范围内均为园区工业用地。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近期经厂区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8-2008)表2标准(其中色度处理达《提取类只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标准)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嘉陵江;远期,待园区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成并运营后,废水经厂区废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园区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嘉陵江。综上所述,项目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小。
(3)地下水环境
拟建项目生产厂房与危废临时贮存点等地面均进行硬化处理;设置事故池,可有效收集事故物料及废水,同时危废临时贮存点和事故池进行防渗处理。采取上述措施后,能够有效预防废水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4)噪声
由预测结果可知,拟建项目营运时产生的噪声在厂界的昼间影响值在47.4~61.9分贝范围,夜间影响值在47.1~55.0分贝范围,昼夜间均达标,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不会产生噪声扰民问题。
(5)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釜残液、废活性炭、废内包装物和污水处理站污泥均属危险废物,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处置。废外包装袋为一般固废由回收公司回收综合利用。废溶剂桶交原料供应厂家回收,循环利用。按GB28597-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建设危险废物临时贮存点,满足危险废物临时储存需要。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扩建项目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6)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生产过程涉及的原辅料正己烷、乙酸乙酯、甲醇、乙醇属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根据风险识别及潜在事故分析,结合扩建项目生产中所涉及危险化学品危害程度、生产特点及事故后对环境的危害程度,确定的最大可信风险事故为正己烷泄露事故,该事故发生区域无常驻人员,事故发生后不会出现致死区域,但会出现环境质量超标现象。
项目原辅料贮存库房及装卸区均设置在车间厂房内,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一旦发生泄漏或火灾事故,泄漏物料或消防水可沿车间导流沟收集至事故池中,可有效防止环境风险事故的发生。严格落实评价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将事故所造成的环境风险降到最低,环境是可以接受的。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要点
重庆桑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天然活性产物研发及生产基地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方向和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要求;符合合川城市总体规划、合川工业园区规划要求。工艺技术和装备水平较先进、成熟、可靠,符合国家清洁生产要求。通过采取环评提出的污染防治和风险防范措施,废气、废水及噪声能做到达标排放,对环境质量影响甚微,环境风险可控。从环境保护角度,项目建设可行。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重庆桑禾动物药业有限公司周边居民和企事业单位。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公众对环境影响关注的问题;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认为必要时可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时间自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反馈意见。
(1)建设单位:重庆桑禾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电话:13608375101
(2)环评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15922631010,电子邮箱:21310352@qq.com,传真:023-68635483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环评机构和建设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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