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图御塑料助剂有限公司5000吨/年环保复合稳定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补充公示
2017-12-18 浏览次数:
重庆图御塑料助剂有限公司5000吨/年环保复合稳定剂生产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补充公示
重庆图御塑料助剂有限公司最初与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签订合同,委托其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期间,已经进行了第一次、第二次公示以及公众参与调查。之后由于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资质问题以及双方合作原因,建设单位与重庆工商大学环境保护研究所解除委托合同,并委托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进行补充公示,公众可继续通过下文中所列联系方式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现将项目情况、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进行公示。在了解本建设项目之后,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或意见请在该公示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一、建设项目概况
重庆图御塑料助剂有限公司现生产厂址位于重庆双桥经开区老双长路,建设有年产3000吨的铅盐类复合热稳定剂生产线。经过十多年的的稳定发展,产品已销售至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等10多个省市和地区。由于现有厂区的铅盐类热稳定剂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和产品涉及铅盐,且企业原厂址周边存在双路镇小学、居民小区等众多环境敏感点,为保护环境,避免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公司决定将厂区搬迁至重庆市双桥邮亭工业园中小企业园B44-1/04地块,同时革新生产工艺,生产新一代不含铅的钙锌复合稳定剂产品,生产规模5000t/a,搬迁后老厂区将关停,土地交由政府进行下一步规划。
二、项目产排污、拟采取的治理措施以及环境影响简述
(1)废气
片状稳定剂和粉状稳定剂生产线各设置1套二级布袋除尘系统处理生产工序中产生的粉尘,单级处理效率95%以上,处理达标的粉状稳定剂生产废气与片状稳定剂生产废气共用一根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预测表明,采取有效措施治理后,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
卫生防护距离:本评价确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以稳定剂生产车间边界为起点周围50m范围,即:在东厂界外43米、南厂界外20米、西厂界外43米、北厂界外43米范围。在此范围内不得新建生活区、医院、学校等环境空气质量敏感的项目。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少量车间清洗废水经沉淀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厂内生化池处理达《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标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双桥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后排入太平河。正常情况下不会对太平河水质产生明显影响,环境可以接受。
(3)固废
生活垃圾分类袋装化收集,日产日清,由环卫部门统一送双桥垃圾填埋场处置。生化污泥定期清掏,送双桥垃圾填埋场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气塑料包装袋)堆放于临时储存场所,出售给废旧回收公司回收利用。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以及反应釜清理中的残留物料回用于生产线。
(4)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由各种风机、粉碎机等产生。噪声源强约70~95 dB(A)。首先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出现噪声扰民情况。
(5)地下水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特殊地下水环境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地下水环境不敏感;项目不开采使用地下水,外排污水经厂内生化池处理后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各污染因子均能达标排放;并对原料库房、产品库房、各生产车间及事故池等均进行防渗处理,对厂区除绿化以外的地面均做硬化处理,且项目无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故迁建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
三、环境风险
项目生产单元不构成重大风险源,项目在生产工艺、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选择、生产管理等方面充分考虑降低其环境风险。项目环境风险小,只要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其环境风险可防可控,项目建设可行。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初步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工艺技术先进;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恰当,正常生产时所排废气、废水和产生的噪声等对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投产后不会使现有环境质量发生明显变化;项目潜存一定的环境风险,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环保、社会和经济效益。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本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厂区附近居民及相关单位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公众对环境影响关注的问题;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公示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7年12月18日至2017年12月29日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图御塑料助剂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双桥经开区
联系人:黄总,电话:13193036737
环评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桥铺长石村9号,邮编:4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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