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德化医(重庆)气体有限公司HYCO装置技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09-30 浏览次数:
林德化医(重庆)气体有限公司HYCO装置技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为了解公众对林德化医(重庆)气体有限公司HYCO装置技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收集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现将项目情况、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进行公示。在了解本建设项目之后,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或意见请在该公示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页末。
一、项目概况
林德化医(重庆)气体有限公司(简称林德化医)由重庆化医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峰巴曼、林德气体(香港)有限公司合资,以合成气为原料经HYCO装置分离产生H2和CO,供巴斯夫重庆公司MDI装置使用。
目前,林德化医(重庆)气体有限公司HYCO装置的原料气来源于来自卡贝乐甲醇装置的合成气,但卡贝乐甲醇装置仅提供合成气经济效益不明显,为确保MDI装置所需的H2和CO来源和质量稳定,巴斯夫聚氨酯(重庆)有限公司在林德化医HYCO装置南侧建设SMR装置,为林德化医HYCO装置提供合成气。该装置的作环境影响评价工已于2016年完成。
因此,林德化医(重庆)气体有限公司HYCO装置使用的原料改为SMR装置提供的合成气,另外尾气、部分CO2脱除气等返回SMR装置,同时通过部分装置技改,提高HYCO装置一系列生产线的合成气处理能力至74000Nm3/h。鉴于林德化医二系列生产线处于闲置状态,仅一系列生产线正常运行,因此本次技改项目也仅针对一系列生产线。
二、项目产排污、拟采取的治理措施以及环境影响简述
(1)废气:MDEA洗涤单元产生CO2脱除气,主要成分为CO2,连续产生。该脱除气一部分返回SMR装置作为原料;一部分经45m高排气筒直接排放。直接排放的CO2脱除废气排放量为2830Nm3/h,污染物为微量的CO,经45m高排气筒排放。经预测,拟建项目正常排放的各污染物对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不会改变区域环境功能。技改后,一部分CO2脱除气返回SMR装置作为原料,因此直接排放的脱除废气较技改前有所减少,即直接排入大气的污染物减少,对区域环境质量有一定改善作用。
(2)废水:排水实行清污分流。技改后,除工艺废水将有所增加外,其余废水地坪冲洗废水、员工生活污水均不新增。废水处理措施与技改前一致,工艺废水收集至闪蒸罐后与地坪冲洗废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生活污水进入恩力吉生活污水收集池后再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各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化工园区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457-2012)(其中COD 60mg/L)后排入长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技改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与现有装置一致,废吸附剂、废活性炭、废润滑油等均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因此拟建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采取上述措施分类处置后,符合环保要求,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4)噪声:噪声主要由风机、CO2放空以及大功率泵等运行时产生,噪声值约85~95dB(A),连续产生。通过建筑物隔声,部分设备采取减振、隔震、设消声器等措施进行治理,能使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要求。
(5)地下水:拟建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特殊地下水环境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地下水环境不敏感;拟建项目不开采使用地下水,生产废水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同时该项目生产区内地面均进行防渗处理,故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
三、拟建项目潜在风险及防范措施简述
拟建项目涉及一氧化碳、氢气、甲烷、甲基二乙醇胺等,根据重大危险源判定,未构成重大危险源。通过风险识别,潜存的风险为泄漏、中毒、火灾等事故,确定最大可信事故为一氧化碳输送管道泄漏事故,泄漏的一氧化碳至大气可能对附近区域空气造成一定污染,同时可能影响附近人群健康。
技改项目依托现有的风险防范措施:罐区设置围堰、生产区设有258m3事故应急池及221m3事故围堰、变电所设置300m3事故隔油池等; HYCO装置区及界区内气体输送管道安装易燃气体、有毒气体探测仪及视频监控装置。同时,加强管理,定期对管道阀门进行维护、检修;更新应急预案等来降低事故概率和事故影响后果。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长寿区城市总体规划、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及入园条件,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且不在重庆市禁投清单内;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先进,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恰当,正常生产时所排废气、废水污染物、噪声等对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投产后不会使现有环境质量发生明显的变化;拟建项目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将潜在的风险控制在环境可接受范围之内。因此,本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在完成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居民、相关单位及职工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公众对环境影响关注的问题;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第二次公示时间:即日起公示。
九、联系方式
l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林德化医(重庆)气体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长寿区化北二路5号附4号;
联系人:田工
联系电话:13509487750
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桥铺长石村9#
邮编:400039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3-68611036,023-68606368
传真:023-68635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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