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双氧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06-14 浏览次数: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双氧水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为了解公众对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双氧水项目建设的态度和收集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现将项目情况、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进行公示。在了解本建设项目之后,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或意见请在该公示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页末。
一、建设项目概况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双氧水项目主要对公司氯碱装置产生的氢气进行综合利用,目前氯碱装置产生的氢气主要作为三氯氢硅生产的原料,以及作为燃料与天然气混合后燃烧用于片碱生产,剩余部分安全放空,造成一定的资源浪费。根据市场预测、产品生产工艺技术、环境保护以及资金筹措等因素,综合考虑生产技术、项目投资、建设周期以及周边配套设施情况,确定本项目产品的生产规模为:12万吨/年双氧水(27.5%),项目已于2016年4月26日在涪陵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进行了备案。
二、项目产排污、拟采取的治理措施以及环境影响简述
(1)废气
本项目工作液配制釜真空尾气经一级水冷后不凝尾气经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氢化塔尾气经低温水冷(水温5℃)回收重芳烃后不凝尾气(主要成分为氢气、极少量重芳烃等)返回合成氨装置多介质炉,不外排;氧化塔尾气经低温水冷(水温5℃)和膨胀机组冷却回收重芳烃后,不凝尾气经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氢化塔钯触媒定期采用蒸汽+氮气吹扫再生,再生废气经一级低温水冷(水温 5℃)后排放;稀碱液经碱液蒸发器真空蒸发浓缩,真空尾气经一级低温水冷(水温 5℃)后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外排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脱盐水站排放废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地坪冲洗水和生活污水等。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排放。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废钯触媒拟返回供货方;氢化及后处理工序白土床产生的废活性氧化铝送有资质单位处置;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更换废活性炭主要成分Ar、碳纤维等,送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预处理装置物化污泥量主要成分为有机物、水等,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4)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由空压机、各种风机和大功率泵等产生。噪声源强约70~95 dB(A)。首先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出现噪声扰民情况。
(5)地下水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特殊地下水环境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地下水环境不敏感;项目不开采使用地下水,外排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污染因子均能达标排放;并对原料库房、产品库房、各生产车间等均进行防渗处理,对厂区除绿化以外的地面均做硬化处理,且项目无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故迁建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
三、环境风险
本项目将依托天原化工现有事故池及雨污切换系统;原料、中间品及成品罐区设置事故围堰,围堰应做好防腐、防渗措施,并应配有提升泵、独立电源,有管线自然流入厂区事故应急水池;车间内设置环形沟,地面防渗处理;厂区设置安全标识、毒物周知卡、风向标等;制定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等。
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实施后环境风险可控。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初步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工艺技术先进;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恰当,正常生产时所排废气、废水和产生的噪声等对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投产后不会使现有环境质量发生明显变化;项目潜存一定的环境风险,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环保、社会和经济效益。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本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厂区附近居民及相关单位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公众对环境影响关注的问题;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第二次公示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2017年6月14日至2017年6月27日
九、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涪陵区白涛镇;
联系人:蒙部长,电话:13752915104,邮箱:93444326@qq.com
环评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桥铺长石村9号,邮编:40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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