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天药业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GMP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7-06-05 浏览次数:
重庆长天药业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GMP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为了解公众对重庆长天药业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GMP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和收集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现将项目情况、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进行公示。在了解本建设项目之后,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或意见请在该公示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页末。
一、建设项目概况
为了满足企业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丰富企业产品线,扩大经营规模和提升盈利能力,天圣股份集团出资成立长天药业,准备在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B05-01/02东侧中段地块,新建埃索美拉唑镁(钠)多功能原料药、葡萄糖酸锌、盐酸小檗碱、药用碳酸氢钠生产装置及相应配套设施。本项目拟新建生产车间4栋、成品库房1栋、原料库1栋以及其他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艾司奥美拉唑钠5.5t、埃索美拉唑镁(三水)16.0t、葡萄糖酸锌100.5t、盐酸小檗碱1.0t、药用碳酸氢钠10.0t。项目总投资为2.6亿元。
二、项目产排污、拟采取的治理措施以及环境影响简述
(1)废气
项目废气污染源有多功能车间一工艺废气、埃索美拉唑镁(钠)车间工艺废气、葡萄糖酸锌车间工艺废气、多功能车间二废气、污水处理站废气及各车间无组织排放废气。
多功能车间一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有甲苯、氨、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颗粒物等,通过7500m3/h“两级水吸收+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埃索美拉唑镁(钠)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有甲苯、氨、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等,通过15000m3/h“两级水吸收+光催化氧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葡萄糖酸锌车间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有非甲烷总烃、硫酸雾、颗粒物等,通过12000m3/h“两级水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多功能车间二工艺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氯化氢,通过7500m3/h“两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后,经过2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主要污染物有硫化氢、氨等,通过2500m3/h“一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
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污染物有非甲烷总烃、甲苯、氨、氯化氢等。经过预测,生产装置区无组织排放污染物在厂界浓度贡献值很小,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50/418-201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占标率未超过3%,对环境的影响较小,环境可以接受。
根据计算,确定拟建项目多功能车间一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埃索美拉唑镁(钠)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葡萄糖酸锌车间卫生防护距离为100m、多功能车间二防护距离为50m。拟建项目卫生防护范围内无学校、医院、住户等敏感点。评价要求不得在其卫生防护距离内新建生活区、医院、学校等环境敏感目标。
(2)废水
废水主要有各车间生产废水、化验室废水、设备地坪冲洗水、工艺废气处理废水、水环真空泵废水、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有COD、BOD5、SS、氨氮和石油类等,进入全厂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工艺为“气浮+Fenton氧化+ABR厌氧+一级好氧+MBR”,处理规模为100m3/d。
其中,PH、COD、BOD5、SS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3级标准,氨氮及总磷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特征污染物执行《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4-2008)。
(3)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蒸馏残液(渣)、滤渣、废滤料、废活性炭、污泥等危险废物,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置;纸桶、纸箱等一般工业固废交废物回收公司利用;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由空压机、各种风机和大功率泵等产生。噪声源强约70~95 dB(A)。首先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后,厂界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出现噪声扰民情况。
(5)地下水
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补给径流区、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特殊地下水环境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地下水环境不敏感;项目不开采使用地下水,外排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各污染因子均能达标排放;并对原料库房、产品库房、各生产车间等均进行防渗处理,对厂区除绿化以外的地面均做硬化处理,且项目无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故项目建成投产后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
三、环境风险
拟建项目原辅材料涉及甲苯、乙酸乙酯、乙腈等易燃易爆有毒物质,具有一定的潜在危险性,但全厂未构成重大危险源。其最大可信事故为埃索美拉唑车间室外装置区回收乙酸乙酯储罐罐体破裂或储罐与进出料管道连接处(接头)泄漏,乙酸乙酯泄漏,引起大气环境污染。预测可知,乙酸乙酯泄漏后,F类稳定度下,未出现超过半致死浓度(大于5760mg/m3)和IDLH浓度(大于37000mg/m3);1.5m/s风速下,310m范围内出现超过车间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范围(300mg/m3)限值。
拟建事故池有效容积750m3,能满足事故废水量收集要求,能确保事故废水不外流,实现将污染控制在厂区内的目的。拟建项目制定了较为周全的风险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当发生风险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能确保事故不扩大,不会对周边环境造成较大危害。在采取严格安全防护和风险防范措施后,最大可信事故风险值为0,小于化工行业可接受风险水平RL(8.33×10-5),虽存在一定风险,但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后,风险处于环境可接受的水平。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初步结论要点
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要求;工艺技术先进;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恰当,正常生产时所排废气、废水和产生的噪声等对大气、地表水和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投产后不会使现有环境质量发生明显变化;项目潜存一定的环境风险,通过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可控;项目建成投产后具有良好的环保、社会和经济效益。本评价认为,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与本项目的建设单位、环评单位联系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厂区附近居民及相关单位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公众对环境影响关注的问题;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第二次公示起止时间
上一条:
重庆天原化工有限公司12万吨/年...
下一条:
重庆长天药业有限公司化学原料药...
|
项目公示
全站信息检索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渝ICP备09007674号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1806号
电话(TEL):023-68611561(办) 023-68613578(业务)
传真(FAX):023-68611561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69号启迪科技园4栋
渝ICP备09007674号渝公网安备 50010702501806号
电话(TEL):023-68611561(办) 023-68613578(业务)
传真(FAX):023-68611561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火炬大道69号启迪科技园4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