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博士减水剂项目全文公示
2016-12-14 浏览次数:
前言
重庆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为贵阳绿洲苑建材有限公司投资成立,贵阳绿洲苑建材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00万人民币,是专业从事混凝土外加剂生产的企业,是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混凝土外加剂分会理事单位。公司于2004年09月取得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013年08月通过了中铁检验认证中心认证,获得了CRCC认证证书,是贵州省第一家通过CRCC认证的企业。公司的客户已经遍布于贵州、湖南、云南、四川、重庆等地区。
为充分发挥公司技术优势,更好的拓展重庆周边市场,公司拟投资5500万元,进行年产10万吨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项目建设。拟建项目建成投产后,为企业新增工业产值6200万元/年,利税830万元/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新建、扩建和技改项目都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为此,重庆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承担此项工作。在接受委托后,我院派有关环评技术人员多次深入现场踏勘、调查,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重庆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混凝土外加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审版)。
报告书在编写过程中,我们得到重庆市铜梁区环境保护局、铜梁区政府、铜梁工业园区管委会、铜梁区环境保护局、贵阳绿洲苑建材有限公司、重庆石博士新材料有限公司等单位及相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和密切配合,在此表示感谢。
1 总论
1.1 评价目的
通过对拟建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调查,掌握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及自然、社会、经济状况;通过对生产工艺和污染源分析,了解项目污染物排放特征;根据环境特征和工程污染物排放特征,预测项目建成投产后对周围环境影响程度、范围以及环境质量可能发生的变化状况。根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等标准和要求论述工艺技术和设备的先进性、环保措施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可靠性和合理性,提出进一步防治和减轻污染的对策和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对该项目选址及建设的可行性做出结论,为拟建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1.2 编制依据
1.2.1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1997年11月1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5年8月29日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5年4月24日修订)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年3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9月1日)
(8)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施行)
(9)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0)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1年2月16日国务院第144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令第645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有修订)
(11)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8号《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10月1日起实施)
(12)《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务院国发[2007]15号)
(13)《关于印发三峡库区及上游水污染防治规划(修订本)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8]16号)
(14)国家发改委令第21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版)
(15)国家环境保护部令第33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15年6月1日起实施)
(16)《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1]4号)
(17)《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年8月1日实施)
(18)《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 )
(19)《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的通知》(环发〔2012〕77号)
(20)(21)《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
(22)《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
(2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辩识》(GB18218-2009)
(24)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11〕26号《重庆市长江三峡水库库区及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
(25)《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规定的通知》(渝府发〔2016〕19号)
(26)《重庆市人民政府批转重庆市地表水环境功能类别调整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12〕4号)
(27)《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2010年修订)
(28)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270号《重庆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办法》
(29渝府发〔2013〕86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30)《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33号)
(31)《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企业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渝环发〔2015〕45 号)
(32)《关于转发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修订)的通知》(渝环发[2012]38号文)
(3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关于进一步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渝府发[2014]24号)
(3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工业园区发展水平的意见》(渝府发[2014]25号)
(35)《关于实施差异化环境保护政策推动五大功能区建设的意见》(渝府办发〔2014〕80号)
(36)渝府发〔2015〕6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1.2.2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1)《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 2.1-2011)
(2)《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面水环境》(HJ/T2.3-93)
(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 2.2-2008)
(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HJ 2.4-2009)
(5)《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 610-2016)
(6)《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
(7)《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
1.2.3 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及资料
(1)项目备案证
(2)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委托合同
(3)建设单位提供的项目有关技术资料。
1.3 总体构思
(1)工程分析
拟建项目工艺流程相对简单,工程分析着重点在于通过物料衡算,并结合同类企业排放口的监测结果,分析预测本项目“三废”产生量,分析本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是否能确保实现达标排放,以最大限度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2)环境影响分析评价
鉴于拟建项目位于工业园区内,生产装置区、液体物料储罐区地面均采用防腐、防渗措施,可有效预防对地下水环境的影响,生产废水全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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