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峰圣石化有限公司50万t/a车用醇醚燃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6-10-27 浏览次数:
重庆峰圣石化有限公司50万t/a车用醇醚燃油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为了解公众对重庆峰圣石化有限公司50万t/a车用醇醚燃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收集公众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与建议,现将项目情况、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项目将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进行公示。在了解本建设项目之后,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或意见请在该公示发出后10个工作日内直接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具体联系方式见页末。
一、项目概况
重庆峰圣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圣石化),是由沈阳巴峰科技有限公司出资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巴峰科技有限公司是“车用醇醚燃油”技术研发单位。
目前,研发、推广车用清洁能源,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对减轻温室气体排放的环保压力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市场急需一种性能等同汽油,排放(低碳排放)优于汽油、天然气,同时不改动发动机、不影响汽车寿命、使用方便通用性强的车用清洁能源。峰圣石化将全力整合优势资源,拟在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新建50万t/a醇醚燃料项目。
二、项目产排污、拟采取的治理措施以及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简述
(1)废气:拟建项目催化精馏、甲醇精馏等过程产生少量不凝气,含有甲醇、异戊稀、二甲醚等,该不凝气均采用密闭管线收集后去火炬燃烧,最后经30m高排气筒排放。燃烧后废气污染物有非甲烷总烃、甲醇、SO2、NOx、颗粒物等。另外营运期将会产生少量非甲烷总烃、甲醇、苯、甲苯、二甲苯等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拟建项目正常排放的各污染物对评价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小。
(2)废水:拟建项目排水实行清污分流。产生的废水有精馏分离废水、实验室废水、地坪冲洗废水以及员工生活污水等,主要污染物为COD、BOD5、氨氮、石油类、SS等,统一收集后,送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长江,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固体废物:拟建项目产生的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包装桶等固废,均为危险废物,送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送城市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因此拟建项目固体废物经分类收集处理后,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4)噪声:拟建项目的噪声主要由压缩机、冷却塔、风机以及大功率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噪声值约80~95dB(A),连续产生。设备选型时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通过建筑物隔声,部分设备采取减振、隔震、设消声器等措施进行治理,能使厂界噪声达到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要求(南厂界为4a类标准)。
(5)地下水:拟建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集中式饮用水保护区、分散式饮用水源地、特殊地下水环境资源保护区和国家或地方政府设定与地下水环境相关的其它保护区,地下水环境不敏感;拟建项目不开采使用地下水,生产废水统一收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同时该项目生产区域进行防渗处理,地面作硬化处理,且拟建项目不涉及重金属及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故项目建成投产不会对地下水造成明显影响。
三、拟建项目潜在风险及防范措施简述
拟建项目涉及甲醇、异戊稀、二甲醚、稀释油以及产品车用醇醚燃油等。通过风险识别,潜存的风险为泄漏、中毒、火灾等事故,确定最大可信事故为甲醇储罐泄漏事故,泄漏的甲醇挥发至大气可能对附近区域空气造成一定污染,甚至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事故。采取的主要风险防范措施为:罐区设置围堰、新建有效容积为2500m3事故池、并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等;同时,加强管理,定期对管道阀门进行维护、检修;编制应急预案等来降低事故概率和事故影响后果。本项目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拟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选址符合长寿区城市总体规划、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规划及入园条件,符合重庆市工业项目环境准入规定且不在重庆市禁投清单内;项目采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先进,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采用的环保治理措施恰当,正常生产时所排废气、废水污染物、产生的噪声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投产后不会使现有环境质量发生明显的变化;拟建项目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能将潜在的风险控制在环境可接受范围之内。因此,本评价认为,拟建项目在完成评价提出的各项环保设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看,该项目选址合理,建设可行。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在本公告发布后的10个工作日内,到本项目的环评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项目附近居民、相关单位及职工等。
(2)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公众对项目所在地区目前的环境质量状况的看法;项目对当地环境质量的主要影响;公众对环境影响关注的问题;公众对建设项目建设的态度;公众对该建设项目的建议和要求。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采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
八、第二次公示时间:即日起公示。
九、联系方式
l 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重庆峰圣石化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长寿)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王总
联系电话:18523573360
2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化工设计研究院
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桥铺长石村9#
邮编:400039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3-68611036,023-68606368
传真:023-686354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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